('别说提笔写字画画,生活都成问题。每当看到那些人生不如死的样子,刘永就庆幸自己没有跟着一起下去。消息有误,刘永就算想给小徒弟报仇,也要先观望观望。站在一旁的唐正清没想到宋缨家还有这么一个祖上事例。忍不住继续打量宋缨。都说文人不喜铜臭味。但是对徽商的感情不一样,人家做生意也念书,文化品位比一些专攻一门的文化人都高。所以徽商又被称为“儒商”。从前,生意场上的人也喜欢和徽商一帮的人做生意,互惠互利,还不用担心被捅刀子。打量着,唐正清的目光落在了宋缨的手腕上。白皙纤细的手腕上套着一只碧色玉镯。玉镯并没有什么装饰,造型也是最简单的圆镯。但那水头和颜色就足够那只玉镯添彩的了。古朴娴静,就是那只玉镯给人的感觉。唐正清越看越忍不住,上前半步,对宋缨道:“小姑娘,你那镯子,能给我看一眼吗?”见旁边的叶美华脸色不对,唐正清急忙解释,“我就是觉得这镯子水头好,想要看看。”宋缨大方的伸出手,只是有些抱歉的说:“不是我不想摘下来,是摘不下来……”这个玉镯,宋奶奶从来没有戴过。送给宋缨的时候,戴上去的时候顺顺当当,也没有觉得有阻力。等十六岁生日结束的时候,宋缨准备摘下来,结果怎么都摘不下来。肥皂水也没用。愣是把皮肤都搓红了。最后是宋奶奶说干脆就这么戴着,不麻烦了。结果一戴就是三年,现在宋缨的手腕明显比十六岁的时候要粗一点了,玉镯就更拿不下来了。“不用不用,我就这么看!”唐正清摆手。看着两人的互动,还有宋缨手腕上那个明显就价值不菲的玉镯,方珍妮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。原以为可以给宋缨一个教训,让自己出口气。结果现在吃亏的明显是自己。方珍妮也不是没眼力的人,能分辨的出来宋缨的那个玉镯确实是个好东西。能被唐正清提出多看两眼的东西能差?所以,宋家是真的有底蕴的大富之家?如果真是这样,方珍妮是真的要气的血都要吐出来了。“好东西啊!”唐正清看了两眼,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,生怕自己口水流出来。“既然摘不下来,那就不要摘了。你这个镯子是好东西,表面看平平无奇,但是内里有个字,字体也没有那么明显,像是飘着花天然形成的,还不影响整个玉质的通透……啧啧啧,好东西!”唐正清还没见过这么漂亮有灵性的玉件,问旁边的叶美华,“你婆婆那边是姓芦吧?”叶美华停顿了片刻,点点头,“恩。不过她如今姓宋。婆婆说,战乱之前家里就在走下坡路,祖产都留不住。战乱的时候祖宅也顾不上,既然如此不如前尘往事都丢掉,重新生活。”叶美华毕竟是家里的大儿媳妇,宋奶奶也不确定自己家还有没有什么旁支活着。当时战火纷飞的,谁能顾得上这些?所以宋奶奶还是把自己娘家那点情况都告诉了叶美华。“今天只是来买家具的,我刚才已经挑选好了,这里是地址,麻烦老板了!”叶美华从包里取出一千块钱定金,朝着唐正清点点头,拉着宋缨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至于刘永他们。不好意思,不认识!宋缨也没有想到出来买个家具还能碰见这么多事情。尤其是方珍妮,怎么还记恨上她了?在房管局的时候,明明是方珍妮自己先挑事的,还不能让他们反击了?多大的脸?宋缨和叶美华走的时候看也不看刘永一行人,气得刘永脸上一阵青一阵白。“师父,都是我不好。”方珍妮眼眶上挂着泪珠,脸色发白,“要不是为了我,你也不会受此折辱。”本来就生气的刘永现在更气了。要是宋缨还在他面前,绝对要给宋缨好看!“不怪你,都是那个小丫头片子太过分了!”刘永恨恨不已,他声名鹊起后,除了那十年,其他时候谁敢在他面前耀武扬威?不就是个开超市的人家?他要让他们在京城待不下去!站在旁边的唐正清看出了刘永的意思,嘲讽的笑了几声。“刘永,说好听点你是书法家,说句不好听的,你就是个写大字的。我不知道那个小丫头家里究竟是怎么样,但能把一个几百万玉镯随便戴在手上的,总归不是普通人。”唐正清当年跟着师父蹲过牛棚,遇见过几个资本家。别看人家破败了,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', '。')